
图1 郭东坡委员。图源:骆伟建、江华、赵英杰著:《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解析——立法背景和立法原意的探究》,澳门:澳门基金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第431页。
—、接受新任务,承担新工作
(一)临时受命,走马上任
首先说说去澳门的事,调动去澳门工作,对我来说,那是完全很突然的一件事情,也是我意想不到的事情。那是1990年,我在贸促会当副主任,有一天在马路上碰到我一个邻居,他当时在外贸部,是领导成员之一。
他对我说,“老郭,听说你的工作最近可能会有点儿变化”。
我说:“我还不知道,还没听说。”
他说:“你过几天可能就有点消息了。”
那时候也不好意思问人家,具体是什么变化,因为也不知道将会调到哪里。
后来,我记得过了没有几天,组织上就和我说,你的工作要有一个变动。那时候我是贸促会的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相当于二把手。此时,贸促会的一把手还没在国内,正在外国访问。然后,组织部的同志通知我,国务院港澳办的姬鹏飞主任要和我谈话,我心里想这个工作一定很重要,因为当时姬鹏飞是国务院副总理。
很快我就在国务院港澳办李后副主任陪同下,去见姬鹏飞主任。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姬主任见到我脱口就说“还没走呢”,我当时听了不知如何回答。
李后就说:“刚告诉他去澳门工作的事。”
姬主任说:“那就早点儿走吧。”
李后说:“我们已经开始安排了,打算周六就让他走。”
因为说这话的时候不是周二就是周三。后来姬主任对我去澳门的工作,做出了原则指示并交代:
“详细的情况就让李后跟你说说。”
姬主任虽然没有和我说太多,但对我的工作寄予厚望,给我一个礼遇。然后,李后副主任就陪着我出来了,并将有关港澳问题的文件和资料汇编给了我,让我先看看,了解一下港澳的情况。
说实话,我当时也是坐不住,因为我贸促会的工作还没有交接,而且我还要去外交部,当时陈滋英委员担任外交部港澳办主任。我回来之后就先跟贸促会同事打了一声招呼,说我的工作有变动,而且很快要走,明天我们要开一个党组会把工作具体交代一下,因为时间紧张,要马上离开。之后赶到外交部找到陈滋英委员,因为陈滋英委员在葡萄牙做过大使,所以他就给我介绍了一些葡萄牙和澳门的情况,了解一下之后,我就回来赶快做准备。

图2 郭东坡在澳门会见澳督韦奇立,左起:柯小刚、莫瑞琼、郭东坡、李向玉、陈滋英,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提供。
我们那个年代还有个置装问题,就是如果要出国、出境,需要准备几套西服、礼服等。现在人都不用想这个问题,家里就有很多衣服,可以说走就走。但是当时置装问题对到境外出差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还好当时我是从事外事工作,不存在置装问题。
记得收拾办公室的时候,因为是很多年的办公室了,东西特别多,怎么弄呢?我记得,让自己的老伴找几个大纸箱子,将凡是桌子、柜子、抽屉里面的东西都扣在纸箱里拉回家晚上整理,属于个人的东西留在家里,属于公家的东西放在单独纸箱搬回单位,所以收拾办公室就是这样收拾的。你就可以想像这个时间有多么紧,两三天之内我是如期走了,走的时候我是光杆司令一个人走的。那个时候也没有秘书,也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就一个人去澳门。
到了广州,我记得是澳门新华社秘书长袁启麟来接我,那时候从广州到澳门的路不像现在这么好走,颠来颠去,开车要走五个多小时,现在只需要一两个小时。所以当我到澳门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而且谁也不认识,就把我接到了妈阁庙附近的中山新村澳门新华社的一个招待所。
我的行李刚放下,就有一位年轻人通知我,说您快下去,第一,记者都在下面等着采访您。第二,晚上有一个迎送会,欢迎我新社长到任,欢送原社长周鼎,就是新华社班子小范围的聚会。所以我就很懵,东南西北还没弄清楚呢,楼下记者等著采访我,由于事情紧急,也无法多做准备,幸亏我多年从事外事工作,事先也阅读了有关澳门问题的文件和对澳门情况做了一定了解,要不然真的是傻眼了。
之后,我接受了记者采访,重申了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表达自己愿意与澳门居民一起,搞好澳门过渡时期的工作,做好政权平稳过渡顺利交接的准备,记者也非常友好和合作,顺利完成了采访。
(二)进入工作角色,融入澳门社会
到澳门第二天就开始工作,由于上任匆忙,原社长周鼎还没有走。我的办公室还没有准备好,那时澳门新华社还是在旧的中国银行大楼那里办公,所以就在会议室的门口,放了一张桌子,在那里开始工作了。
刚刚上任时,一些同事,如陈惠君、欧仲文等热情地给我介绍情况,包括和葡方的关系,澳门的社会情况、社团情况等,而且他们很贴心,很亲切,对我的工作帮助很大,我到现在都很感谢这些同志。
我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开始工作的,后来,我就是深入基层。你们刚才讲到澳门同胞现在还怀念我,我想和这个还是有关系的。那时候我一有空就到工联会、妇联会、街坊会与社团去。

图3 郭东坡(右二)出席“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十周年”系列活动,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提供。
为什么我离开澳门的时候,妇联会有些人会哭,因为那时经常去到他们那里。包括马万祺(马老)那里,也就是中华总商会,吴荣恪的出口商会,还有渔民那里。说实话最难的是到渔民那里,因为广东话我听不懂,渔民的话我就更听不懂了。所以每次去离岛的时候,社工部都派两个人跟着我把渔民的话翻译给我听,否则我听不懂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白天要有一些应酬的,到了晚上最多晚一点睡觉,就到这些社团那里,跟他们接触,了解他们的情况。
那时候是澳门过渡时期,还是由葡萄牙管理,当时我们的名字叫新华社,我们的地位和现在的中央联络办不是一回事。我和新华社的同事说,我们一定要深入基层,一定要热情对待基层、社团或每一位向我们反映情况的群众,这个地方不是机关,如果是那样,就相当于把我们新华社和外界隔绝掉了。
我在新华社的办公室谁都可以进。我们的房子本身就很小,门都开着,进来的时候若是不认识,一回生、二回熟,进来聊聊天。所以当时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深入的,一步一步地和澳门同胞建立起相互了解的关系。当然不仅是社团基层,如工联、妇联、街坊会,还有工商界,我们也都是和他们这样接触。由此,就把你融入澳门社会当中去了。
后来,我们新华社搬到了新楼,房子大了,门口的派头也大了,也有门卫了。那时候我就和新华社的同事讲:
不能因为我们从旧的中国银行搬到这里来,就把我们自己像个鸟笼一样封闭起来,如果要这样,我们的工作就麻烦了。特别是当时处在过渡时期,就相当于我们像鸟一样坐在笼子里,葡萄牙人从外面看我们清清楚楚,我们却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我们还是一定要好好地深入基层,不能因为我们搬上了新楼就不下去,就搞机关的那一套:“你找谁呀?先找门卫,门卫再通过秘书,一层一层的折腾。”
我和同事说,我们的工作方式一定不能变,谁来都要热情,谁来都不能挡。我在新华社的时候就是那样要求的。
二、参与《澳门基本法》起草工作
(一)增进相互了解,认识国情和区情
1987年《中葡联合声明》明确了澳门回归中国的确切时间,即1999年12月20日。定下来以后,从1988年就开始进入过渡期,那么我去的这个时间是1990年,正好是过渡期刚开始,当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平稳过渡,为澳门回归做准备。

图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签字仪式,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提供。
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起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88年全国人大决定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回归以后,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那么,如何做好基本法的起草工作?这是当时的头等大事。
我是1990年来到澳门的,到了澳门以后,顶替了周鼎的名额,进入了《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因为当时我是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所以就给了我一个副主任委员的职位。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就进入了《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的角色。
在1990年之前,《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会议还不多,主要是制定工作规则和起草《澳门基本法结构(草案)》。成立了五个专责小组后,会议开始多起来,共召开专题小组会70次,全体会议9次,主任委员扩大会议3次。我参加后不久,就需要到内地来参加专题小组会议。记得我第一次参加,是去了杭州的刘庄。以后小组会议除了北京以外,还有到甘肃兰州、四川成都、广西桂林、福建福州、广东广州等。
当时领导的指导思想,就是要让两地的委员互相增进了解。内地的委员对澳门的情况要增进了解,所以有些会议都在澳门召开;安排在内地开是为了让澳门的委员,对内地的社会主义有更多的了解。所以会议轮流到全国各地开,东边到了福建,西边到了甘肃、四川、广西,中部也有。
反过来呢,内地的委员也有很多人没有到过澳门,葡萄牙如何逐步占领澳门400多年,澳门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很多委员不了解,所以很多内地的委员也需要到澳门去。
这样的安排与指导思想,一方面增进了委员们对内地和对澳门的了解,另一方面也增进了委员们之间的相互了解。因为大家都不大了解、不太认识,这样在思维方式、对某个问题的看法上都很难达成一致,通过这样的安排,增进了相互了解,防止了不必要的怀疑和隔阂,容易达成一致和取得共识。
(二)反映澳门实际,体现澳门特色
一方面,《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是由各个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的,再一个,除了我们的草委以外,还有90位咨委(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下面还有二十八九个关注小组。这些关注小组做什么工作呢?关注小组是由最最基层社团的人员组成的,对澳门各个角落、各个阶层、各方面的情况都要搜集、听取、反馈,先是反馈给咨委会,咨委会再反馈给草委会,形成了一个咨询和收集意见的渠道。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我们起草的条文既能够体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政策,同时又要符合澳门的实际情况。因为澳门有澳门的实际,澳门的实际与香港不一样,澳门由葡萄牙人管治了几百年,同时澳门的人口结构也和香港不一样,我印象中澳门当时有3%左右是葡萄牙人及其后裔。
所以,基本法起草时要关注这样的一个背景。因为在《中葡联合声明》里面就谈到了葡萄牙人的利益问题,所以需要反映澳门的葡萄牙人的愿望,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并体现在《澳门基本法》的条文起草上,使《澳门基本法》条文理念既要体现“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澳人治澳”,也要反映并符合澳门的实际。
那么如何做到符合澳门的实际?就是我刚才讲的,在起草过程中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做了大量深入实际的工作,包括草委、咨委以及关注小组,关注小组再深入最基层的百姓,所以《澳门基本法》条文是有民众基础的。
(三)民主协商,逐步达成共识
1. 各抒己见,充分讨论
但即使是这样,由于内地和澳门人的认识差异,以及中国人和外国人的认识差异,在讨论某些条文的时候,自然而然也有一些分歧和不同看法,因为这是一个利益问题。我记得起草时有两个场景,印象比较深刻,一次会议是在桂林,宋玉生委员不知道提到哪条条文,总而言之是涉及葡萄牙居民的利益问题,当时讨论的时间比较长而且比较激烈。后来就暂时休会先喝喝茶,放松一下,在会下再协商,之后再重新来,耐心听,就逐步缩小了分歧,取得了共识。
曹小姐当时就说:如果不让我发言我就走。
一时出现了僵持,所以就休会了。然后我记得,因为我是在澳门工作就劝了劝曹小姐,让她不要太激动,不要太生气,因为鲁主任也很直爽,说话很直接,但是出发点都是好的,经过休会和情绪平静,再开会后气氛缓和,对问题的讨论取得了进展。这种争论并没有影响鲁主任与曹小姐在今后起草工作中的友情。
这就是我们说的,大家对问题有不同的看法,讨论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草委们本着民主协商的精神,经过反复讨论、协商,最终达成一致。
2. 精益求精,斟酌条文
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祖国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一国两制”就是这样体现出来。我记得这就涉及工商界一些人士的财产、土地房屋等问题,在经济组讨论这些问题的时间比较长,大家讨论的也是比较认真和细致,最终达成的意见也是一致的,澳门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维护土地和财产私有制,所以在条文中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以法律保护私有财产权”。
另外,对澳门居民的定义讨论的时间也比较长,比较细,而且是反反复覆,多方面听取意见,内地委员专门到澳门去听取意见好像就有好几次,这样的安排让长期生活在内地的委员对澳门有比较多的了解,在条文的表述上比较容易达成共识。这个问题经过多次讨论,条文的表述就比较好,明确规定,在“成为永久性居民后在澳门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才能成为澳门永久性居民。
三、解决“三大问题”,实现平稳过渡
所谓“三大问题”就是在澳门回归过渡期为澳门回归做准备中的三个关键性问题,又叫三大难题。

图6 澳门特区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副总理同各位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在一起,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提供。
一是公务员本地化问题。公务员本地化问题实质就是让澳门的中国籍居民逐步担任中高级公务员,为回归后的“澳人治澳”做好准备。
《澳门基本法》第63条规定,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才能够担任澳门特区的主要官员。
那么,中国人能不能胜任呢?特别是澳门和香港的情况不一样,澳门人过去受教育的程度普遍比较低,受过高等教育或者受过更多教育的人,相对来说比较少,难就难在这里。所以,我们当时要开始做这方面的准备工作。
说到这方面的工作,前面提到的老欧、陈大姐他们提了很多好的建议,做了大量工作。那么工作又要做,又不大容易做、不好做,所以那时候在这方面,人才的问题是大问题。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培养了一些人,就是为澳门回归的人才、公务员的本地化问题做准备。虽然内地是有人,但是不能去,不要说主要官员,就是普通官员也不行,根据《澳门基本法》规定要具备永久性居民的资格,所以这是一个问题,不容易的。
二是法律的本地化,刚才讲到高度自治,就需要很多懂法、执法的一些人。葡萄牙人走了以后,我们澳门人谁能够来做这些事情,这是个大问题。虽然葡萄牙人是配合,是友好合作,但是在葡萄牙管治时期,司法官中几乎没有中国籍的澳门本地人。那么1999年以后,葡萄牙人走了,澳门人谁来担任大法官?谁来担任法院的司法官?这都是难题。尽管如此,在筹备的过程当中,这都是必须解决的,到了回归那一天,以上职位相应的澳门人都要就位。
三就是语言问题,相对来说好一点,但也不容易。因为过去所谓的官方语文是葡文,现在基本法规定,葡文和中文都是正式语文。不错,但是你真正到了澳门办事的时候,有多少人可以用葡文办公?有多少人能懂葡文?说实话,由于历史的原因,澳门受过比较多教育的人是比较少的,基础就是这样的。所以,在过渡期内,要让中文成为正式语文,方便澳门的中国人办事。这样,1999年12月20日以后,中国人能够开张,特区政府能够开张、能够办公。

图7 原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原澳门特区筹备委员与基推会负责人及嘉宾合照,前排右五为郭东坡,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提供。
事实证明,中国人能干。“三大问题”在澳门特区政府成立以前都逐步解决了。虽然三大问题很困难,但是在过渡期内,经过多方面共同努力解决了,保证了澳门的顺利回归。刚才讲的这一段话真的是不容易。我在1997年就回来了,没有待到澳门回归前的最后一刻,但是我在新华社澳门分社当社长期间,这些问题我们都是提到议程上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的。
这里我还想说一个问题,就是澳门整个过渡期的平稳过渡和葡萄牙人的友好合作、支持也有关系,这一点我认为也应该明确。尽管中葡之间有矛盾,但是总体上来说是友好合作的。我在新华社澳门分社任社长的时候,体会得比较深,澳门不像当时香港回归时英国总是出难题。
四、抓好宣传基本法工作很重要
《澳门基本法》从起草到1993年全国人大通过,应该说草委会委员也好,澳门同胞也好,包括内地的各界人士,都是非常关心这部法律的。所以这部法律颁布以后,在澳门实施得比较顺利。当然这样顺利也包括很多原因。
(一)《澳门基本法》——一字千金
《澳门基本法》是一部好法律,它不是我们起草委员会委员在房间里商量出来的或是写文章写出来的,而是经过长时间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来的,是实实在在地体现了澳门实际情况的,是我们广大起草委员、咨询委员和关注小组以及澳门同胞大量心血的结晶。
过去我们讲一字值千金,我认为《澳门基本法》就可以用这几个字来形容。条文总共145条,文字也不多,但是从决定起草基本法到决定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再到这部法律最后审议通过,长达四年多的时间,耗费了大家很多的心血,另外也是花了很多的财力。因为到各地去开会也是要花钱的,说实话当时国家不是像现在这么富有,那时候花这些钱,更是非常不容易。所以可以说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都体现在《澳门基本法》里面,所以《澳门基本法》是来之不易的。
(二)宣传推广工作十分重要
另外,我想说一说澳门对基本法的宣传推广工作,这一点我感受很多。
在我任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的时候,《澳门基本法》颁布以后澳门就开始在街头进行宣传,当时《大众报》就开始搞基本法有奖知识问答,还曾出过一本书,而且还组织了一批人到里斯本进行宣传。总之在澳门宣传基本法的活动多种多样,因为颁布基本法之后澳门还是由澳葡政府管理,但澳门已经进入后过渡时期。可以说澳门在过渡时期就开始做宣传推广基本法的工作了,而且做得有声有色,就如刚才说的有奖知识问答等,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
另外,还有一个社团,当年叫基本法协进会,回归以后就改成了基本法推广协会。他们这么多年来的工作,我认为是非常有效、非常认真的。就像一开始和你们讲的,在这一点上我体会比较深。

图8 1993年9月17日澳门基本法协进会召开首届会员大会,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提供。
在北京的澳门特区政府驻京办,我们一年要来这里好几次,只要澳门一来参访团就请我们这些老的基本法起草委员来座谈。我们这些老的委员就和他们说一说,介绍一下当年基本法起草的情况,包括刚才讲的内容。所以这部法律在澳门是比较深入人心的。
(三)爱国爱澳优良传统做保障
《澳门基本法》能够顺利实施的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澳门同胞的爱国爱澳思想基础、政治基础,是非常扎实的。国家颁布这部法律后,澳门居民对国家的信任感是很强的,坚决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保障了基本法的实施。我觉得,《澳门基本法》实施过程中应当继续保持澳门同胞爱国爱澳的优良传统。
当然,这也和回归之后两任特首领导得好、依法施政有关系。如果只有好的法律,没有人去贯彻执行也不行。
五、正确实施《澳门基本法》是关键
(一)《澳门基本法》保障澳门稳定发展
刚才讲的推广宣传,使《澳门基本法》从上到下深入人心,不仅是在澳门,而且也包括内地。因为基本法也体现了祖国内地对澳门的支持与关怀,保证澳门的平稳过渡,稳定发展。我记得我们当时在新华社澳门分社会议室里有八个字——平稳过渡、稳定发展,是姬鹏飞主任写的。今天我们转过头来看,12年的过渡期应该是平稳的,后来由于有基本法的保障及贯彻实施,加上国家的关怀,应该说发展得是比较好的。
看到澳门的发展,我们都是很高兴的。每次澳门派团来的时候,我们就问:
这次澳门有没有发钱呀,我们就说澳门现在多好啊,今年又发钱了,所以老百姓心情好,像十九大报告里面说的,幸福感满满的。
老百姓都有这种幸福感,感受到安定、繁荣,澳门人能够亲自看到,也能感受到这部法律是一部很好的法律。由于澳门能够切实贯彻好基本法,所以能够保证“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真正得到实现。
同时,葡萄牙人也高兴,葡萄牙人和葡萄牙后裔在澳门过的生活,并不比当时葡萄牙管治时差;留在澳门的人,不比回到里斯本那些人生活得差。很多之前离开的澳门人都想回来,这就能够说明我们澳门发展得好。这不是空话,实事求是地说,就是这样。不仅法律起草得好,还在于贯彻得好、落实得好,所以澳门今天的繁荣稳定与起草这部法律是分不开的。当然还有刚才讲的很多因素,包括国家的关心、内地的支持等,但是更重要的是坚持依法办事,不是人治而是法治。
(二)正确处理“一国”与“两制”关系
所以我觉得澳门今天的发展情况应该说和我们国家实行“一国两制”是分不开的。对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伟大构想,可以说我们今天理解的是比较多,当年在制定的时候,没有今天理解得这么深刻。

图9 1985年5月24日邓小平在北京会见萄葡牙总统埃亚内斯,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提供。
《澳门基本法》的核心就是“一国两制”,而“一国两制”的核心就是“一个国家”。首先要强调“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这是事实。中葡谈判以后,葡萄牙人承认澳门是中国的,从1999年开始由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年轻人必须明白,澳门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就是“一个国家”的概念。
“两种制度”,这是考虑到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为了妥善解决澳门问题,就采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式。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澳门还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高度自治”,说的也不是空话,你们搞法律的都知道,终审权给了澳门,这个就算是葡萄牙人也没有做到。当年案件的终审权是在里斯本,现在回归之后不需要拿到北京来。这足以说明澳门高度自治、“澳人治澳”,很多的法律如果和《澳门基本法》不抵触可以继续保留。
另外就是中央不要特区政府一分钱,中央说话是算数的,没有说澳门赌业盈利高就让澳门交税,不存在这样的情况。“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这些方面在澳门都体现得很清晰。所以这都体现了依法办事,依法就是依基本法,今天澳门的发展与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分不开的。

本文选自《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解析——立法背景和立法原意的探究》,图片为澳门记忆编辑部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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